平等理论在宪法学教学中的地位与路径
【出 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
CSSCI
2015年第0卷第12期 4-7页,共4页
【作 者】:
郭兴利
【摘 要】
平等理论在宪法学教学中处于主线地位,其具体表现为:平等是以平等权为首的基本权利理论的明线,平等是以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为中心的宪法学分论的暗线,平等是以宪政与法治为核心的宪法学总论的隐线。宪法学教学中平等理论的实现路径具有二重性:既要做到在价值取向上坚持全课程内蕴平等理念,也要在内容安排上注意全课程观照平等问题的有机结合。在宪法学教学中坚持全课程内蕴平等理念的价值取向,要阐明宪法是人类追求平等的产物、宪法是平等法,平等是推动宪法发展的重要动力,平等是宪法学研究的主题等三个问题。宪法学教学在内容安排上注意全课程观照平等问题,在讲授宪法学分论中平等权问题、基本权利部分、国家机构部分及宪法学总论中都有一定的要求。
相关热词搜索: 平等 平等理论 平等权 宪法 宪法学 宪法课程 宪法教学 equality equality theory equal right constitution constitutional law the course of constitution the constitutional law teaching
上一篇:“治理”视域下“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发展路径建构
下一篇:论卓越教师培养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