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的“溶解”:课程类型转变下的教学关系
【出 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
CSSCI
2009年第3期 141-143页,共3页
【作 者】:
【摘 要】
教学关系主要包括教师之间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本文分析指出,我国以往的旧课程体系是一种强分类强构架的集合课程,这种课程类型下的教学关系呈现出“等级分明”的特点。但我国正在进行的课程改革的目标——综合课程则是一种弱分类弱构架的整合课程。在从集合课程转变到整合课程的过程中,原有教学关系的等级逐渐“溶解”消失,教师、学生都处于平等交往的教学关系,这对于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