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理学教学理念的转向
【出 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
CSSCI
2009年第12期 177-178页,共2页
【作 者】:
【摘 要】
教学理念是教学改革的灵魂,是指导教学的指挥棒。法理学教学理念是培养法科学生成为高素质法律人的行动指南。法理学教学理念转变是由法理学的学科特点所决定的,是法理学教学模式转变的需要,是实现良好教学效果的需要。法理学教学理念的转变,应注重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重视课堂教学模式变革,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