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内部治理中的教师权力
【出 处】:
【作 者】:
仰丙灿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上海200062
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安徽淮北235000
【摘 要】大学教师作为大学内部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应该享有参与学校内部治理的权力,即学术权力、民主管理权力和民主监督权力。事实上,教师治理权力实现程度较低,教师权力停留于教授权力,学术权力停留于咨询审议,民主治理和监督权力停留于制度。为真正实现教师权力,应将学术权力实施主体从群体转移到个人,突出学术组织决策权,提升民主治理和保障能力,为民主监督创造条件,从而张扬教师在大学内部治理中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