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教育研究者的社会责任
【出 处】:
【作 者】:
刘楠
【摘 要】
人,究其本质而言,既是一种私己性存在,又是一种关系性存在。其中,社会责任是维系人之关系性存在的重要节点。作为高等教育研究者,需要立足自身存在,思考其在社会之中的自处方式,担当起应尽的社会责任。高等教育研究者不仅是一种知性存在,还是一种德性存在。学者情怀、学术人的社会角色和公共利益始终贯穿于高等教育研究者的社会责任中。高等教育研究者社会责任的实现有赖于个体与共同体社会责任的有力共担,制度规范与道德规范的有机结合以及学术人角色、权利、社会责任的有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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