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民法保护——兼从法律视角论高校去行政化
【出 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
CSSCI
2015年第0卷第9期 1-5页,共5页
【作 者】:
【摘 要】
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行政化造成高校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没有引起法学界的足够重视。高校资产的行政法管制模式,不足以解决其流失问题,需要引进与完善民法保护机制,为实现高校去行政化,赋予高校的财产自主权,以防止其侵害,遏制其流失,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途径。
相关热词搜索: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行政法 民法 non- operating state -owned property non- operating state -owned assets in coUeges and universities the Administrative Law the Civil Law
上一篇:从职业准入规范反思教师资格证国考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