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审思
【出 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
CSSCI
2012年第30卷第7期 88-91页,共4页
【作 者】:
李宜江
[1] ;
张海峰
[2]
【摘 要】
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有价值的核心问题是高校对学生负有教育和管理义务。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内涵应从受害主体、加害主体、伤害时间、伤害空间、受害权利的内容等五个方面界定。过错责任原则是高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的主要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只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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