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法律性质之我见
【出 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
CSSCI
2012年第30卷第8期 27-29页,共3页
【作 者】:
张利国
[1] ;
林红
[2]
【摘 要】
对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法律性质的探讨,无论是学界还是立法,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难以解决民办学校产权清晰问题。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的法律性质应是法人所有权。这不仅有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也对民办学校相关问题的解决非常必要。同时,鉴于民办学校的公益性特征,其法人所有权应是一种受限制的法人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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