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与互动
【出 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
CSSCI
2011年第2期 24-25页,共2页
【作 者】:
李炳烁
[1] ;
马新福
[2]
【摘 要】
法律作为实践性学科,在职业化背景下需要加强职业技能的训练。我国法学教育的固有体制与法律职业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并呈现出强烈的改革诉求。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该以培养职业人才为主,同时以司法考试等职业要求为导向完善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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